今年元月9日,31岁的泸州市纳溪区未婚女精神病人孙晓(化名),生下一名女婴。亲人们称,这是附近医生徐友忠,借为孙晓输液、打针之机,多次强奸了她,致使她怀孕的。又羞又恼的孙家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纳溪区警方将徐友忠刑事拘留。但2月3日,徐友忠从看守所出来了,4月5日,纳西区检察院以强奸“证据不足”为由,决定对徐友忠不予批捕。
事件:疯妹妹突然怀孕了
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元地村的孙晓,漂亮乖巧,当年曾是当地的“一枝花”。可孙晓在19岁那年厄运降临在她身上。“1993年7月,在泸州打工(做家政服务)才几个月的妹妹回来,突然就疯了。”
更多的时候,孙家是请当地“有名”的医生徐友忠来家为孙晓治病。去年年底,孙家人发现,疯子妹妹怀孕了。
意外:孩子的父亲是医生
经过反复询问和多次“思想工作”,疯子妹妹终于告诉家人:肚子里的孩子是医生徐友忠的。孙的家人说,“徐友忠利用给她治病的机会,多次给她注射麻醉类的药物,在疯子没任何反抗能力的条件下,多次将其强奸。”
很快,一个女婴在徐友忠家出生了。孙母说:徐家人反复给他们打招呼,“只要你们不到外面去说,娃儿我们可以养。”
医生:她是自愿,没有强奸
4月15日上午,记者拨通了徐友忠的电话,徐说:“孩子是我的就是我的,不管怎么我都要养。”我们问他“和孙晓第一次发生关系是什么时候?”“两三年前吧?具体记不清楚了。”“是你强奸她吗?”徐声音提高:“我没有强奸她!每次都是她自愿的!”
据了解,徐友忠今年37岁,有两个儿子,大儿子今年已经15岁。
检方:证据不足不予批捕
调查中我们得知,在初步终结案件侦察后,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徐友忠。而纳溪区检察院在4月5日将案卷退回了公安机关,结论是:“证据不足,不予逮捕。”该院批捕科科长邓左称“我们认为医学鉴定不准确。‘患有精神病’,患有何种精神病?没说清楚;‘性自卫能力消弱’,消弱到何种程度?也没讲明白。”“从公安机关的侦察看,徐友忠承认与孙晓发生过性行为,这点他没否认;同时,(孙晓与徐友忠发生性行为)历次都是自愿的,这就说明她有一定的防卫能力。”
律师:应当以强奸罪论处
4月23日,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著名律师吴学蓓说,本案的关键,是怎样认定强奸罪。她找出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《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》中规定:“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(程度严重的)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,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,都应以强奸罪论处。”据《华西都市报》